一、学院简介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全国八大专业美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
学院现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和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81年)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03年)。2007年学院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1年学院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4年,学院获得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国际交流的力度,在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打造一支具有世界竞争力和拥有全球视野的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西安美术学院诚邀您的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西安美术学院2015年度招聘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院校, 2014、2015届应届博士研究生且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五、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招聘程序
①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应聘材料(2015年1月6日——2015年4月10日)→②资格审核和初选→③考试与考核→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七、报名
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4月10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xmrscxmrsc@163.com),向我院人事处提出报名申请,并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材料(面试或试讲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自荐材料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材料等复印件。
八、考试和考核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专业能力测试、创作及科研能力的考核。
1、试讲
由我院学术委员会组成相关专家,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试讲。
2、专业能力测试
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3、创作、科研能力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举办成果展览(史论、公共课除外),进行量化评分。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成绩=试讲×30%+专业能力测试×30%+创作、科研能力考核×40%
九、体检
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信息在西安美术学院网站查询。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由西安美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以及聘用岗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正式录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的酬薪,享受公平的晋升待遇和职业生涯发展机会。
十二、联系方式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95330
应聘资料请发送至邮箱:xmrscxmrsc@163.com
本简章由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