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校。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南郊长安县兴国寺,成立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贺龙元帅为首任校长。1960年定名西安美术学院。1994年学院整体迁至西安市含光路校区。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
学院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年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年度立项资助12项。学院现设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工艺美术系、设计系、建筑环境艺术系、服装系、美术教育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艺术教育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基础部、造型艺术部等15个教学系(部),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和中国西部画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信息艺术与产品造型设计协同创新中心、黄土画派研究院等10个研究机构。各类在校生7500余名,教职工700余名。博士生导师33名,教授、副教授230余名。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陕西省教学名师13名;国家级三五人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3名,突出贡献人才7名,国家级优秀教师6名。
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学院将在建的长安新校区定位为长安国际艺术城,希望打造一个集人才培养、研究创作、艺术展示、文化创意、艺术品开发、艺术市场培育和公共艺术教育等高度融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能够彰显东方优秀文化艺术特色的国际艺术城。2011年,该项目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十二五”重点文化工程建设项目。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西安美术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传统为基、当代为用、强化内涵、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教学、科研、创作“三位一体” 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学科建设,坚持“强基础、严造型、宽口径”,重视“出作品、出人才”,立德树人,德艺并重,注重培育艺术精神,变革创新艺术观念,努力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优秀艺术人才。目前,学院正在向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美术学院奋斗目标努力迈进。
一、招聘学科
1、设计艺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建筑环境设计、风景园林、动画设计、数字媒体、展示设计、工业设计、实验艺术等专业)
2、美术学(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综合绘画等专业)
3、艺术学理论(艺术哲学、艺术管理、艺术评论、艺术考古、艺术经济、美术教育学等专业)
二、招聘人才类型
1、领军人才
2、杰出人才
3、学术骨干人才
4、优秀拔尖人才
5、青年后备人才
三、招聘人才条件
1、领军人才:国家级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入选指导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入选国家三五人才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通讯专家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展览展赛、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等常任评委,就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教授(资深研究员)及其他学术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杰出人才:相当于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及艺术研究领域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或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主持人,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常任评委,担任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展览展赛评委工作,省级行业协会或学会主要负责人,其艺术理论研究与艺术创作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杰出人才,就职于国内著名大学或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资深研究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3、学术骨干人才:指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或专业类核心学术刊物发表6篇以上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著、主持过3项以上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主持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赛事提名奖及以上,经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考核认定,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创作潜能,研究方向有重要创新前景,就职于国内著名大学或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教授(研究员)原则上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4、优秀拔尖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省级“科技新星计划”入选者、省级青年拔尖人才,省级“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大展览展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参与人,公开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专著2部以上,学术水平相当的中青年学者,就职于国内著名大学或艺术院校(研究机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资资格3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5、青年后备人才: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良好的学缘学科背景,学术思想活跃,有稳定的研究与创作方向,第一作者发表过4篇以上高水平论文,且参与过国家级或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考核认定,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优秀,是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急需的人才;其理论研究或艺术创作研究获得过国家级或行业类重大展览三等奖及以上,就职于国内著名大学或艺术院校(研究机构),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讲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
四、报名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习成绩证明)。
2、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3、配偶、子女情况等。
4、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E-mail等)。
五、招聘方式
高层次人才采用选聘方式,随来随考核。
六、岗位待遇
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待人事处初审通过后,由我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应聘者面谈。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 编:710065
联系部门: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95330
传 真: 029——88395330
电子信箱:xmrscxmrsc@163.com
八、其他情况说明
1、全职在岗工作的时间按12个月计算,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全职在岗工作时间按9个月计算。
2、上述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工资和绩效工资,须完成约定的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
3、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进校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约定期限进行考核。
4、上述引进人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八年,实行聘期管理,四年一个聘期,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或予以低聘;服务期限届满予以续聘的,待遇另议。
5、符合上述引进条件的,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人事处全面考核同意引进的,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党委会审定。
6、达到引进条件的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可根据其业绩成果按职称评审条件低职高聘为副教授岗位,特别优秀的可低职高聘为教授岗位。
7、特殊人才的薪酬待遇由学院人才领导小组根据业绩成果和科研规划研究确定。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12月1日